拿什么應對轉基因大米失控風險?
發布時間:2014-08-01 新聞來源:21食品商務網
近年來,不斷有媒體報道,湖北武漢地區周邊市場銷售的大米中含有轉基因成分。記者隨機購買了5種大米,送往權威部門檢測,結果有3種含有了轉基因成分。與此同時,中國出口歐洲的大米制品也頻被檢出含有轉基因成分。
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至今仍是個存在爭議的話題,說到底它是公眾健康安全問題。從武漢周邊市場購買的大米,竟然“5種中有3種含轉基因”,不檢測根本不知道是轉基因大米,這是一種赤裸裸的轉基因“偷襲”,也是對消費者選擇權的侵犯。從現行法律看,轉基因大米未經批準是不允許商業化種植的。然而,記者的調查表明,轉基因大米不僅存在于多個省份,而且由于種子來源很難摸清,種植、流通環節缺乏相應監管,因此,轉基因大米面臨著失控的風險。
轉基因大米一旦失控至少帶來三大風險:其一,對公眾食品安全構成威脅,消費者對食品安全更為憂慮和不滿。其二,將對大米制品出口造成嚴重影響,因為歐盟和很多國家都禁止含轉基因食品流入。其三,對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公信力造成損害。
從相關專家的說法來看,轉基因水稻種子很可能在2001年實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法》之前就已擴散。這說明立法滯后。再加上監管跟不上轉基因水稻種子擴散的速度,才造成了今日局面。2011年有專家披露“我國轉基因水稻種子的銷售渠道已經遍布南方十多個省,并已形成規模種植。”但卻不見查處跟進。
問題是,轉基因大米的主管部門究竟對轉基因大米的商業化種植持何種態度?雖說從未批準任何一種轉基因大米的商業化種植,但農業部有關官員曾公開表態稱,“我國發展轉基因水稻,并積極推進其產業化,既是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層面上的布局,也是農業生產的迫切需求”。這給人一種什么印象呢?
或許,不批準轉基因大米商業化種植,是因社會爭議太大。但如果為了推廣轉基因大米,所以就不對轉基因大米的種子及產品流通嚴格監管。顯然,這樣的態度值得商榷,因為監管者的立場理應與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否則,既損害法律公信力,也損害監管者自身公信力。
如果監管部門真的認為轉基因大米百分之百安全,就應拿出充分理由去說服消費者,獲得民意支持后依法允許商業化種植。否則,就應該捍衛法律尊嚴,對非法商業化種植進行嚴厲監管?傊,面對法律,監管者不能自相矛盾,更不應陽奉陰違。
其實,如果監管部門真正想作為,那么,從種子的源頭開始監管,是有辦法控制的,那就是把“轉基因成分”納入大米的國家標準,并嚴格執行該標準。據報道,目前“轉基因成分”不在大米國家標準之列,這等于給了轉基因大米商業化種植和商業化偷偷流通的機會。另外,轉基因大米商業化種植后必然要進入市場銷售,如從銷售環節加強檢測、監管,轉基因大米就很難進入市場銷售,沒有消費自然就沒有商業化種植。
尤需指出的是,對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大米,必須檢測、標注含不含“轉基因成分”。只有這樣,消費者才能明明白白消費,不會稀里糊涂吃轉基因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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