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魚回應:非轉基因標識只是賣點
發布時間:2014-09-17 新聞來源:互聯網
面對之前轉基因標識不清的質疑,金龍魚的生產公司益海嘉里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益海嘉里一貫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產品的標識也完全遵循了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相關要求,標識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字體高度不小于1.8mm”不存在標識不清的問題。
對于涉及林丹夫婦代言金龍魚食用油早外界熱議事件,他們稱,國家體育總局從未做出禁止運動員食用轉基因食品的規定,希望相關人士引用規定時,以事實說話。
對此,中國糧油學會會長王瑞元稱,轉基因大豆首先是安全的,但是消費者有知情權,國家規定屬于轉基因食品或含轉基因原料的企業應該按照相關規定標識,但是沒有規定必須要在哪個位置標識。目前,糧油行業大部分使用轉基因原料的產品會在配料表上標識使用轉基因產品,王瑞元強調,如果使用了轉基因原料而產品沒有標識轉基因就是錯誤的。
北京岳城律師事務所王楊律師就此事表示,目前約束食品包裝安全的主要是三部規章一部法律,根據農業部公告第869號《農業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第3.4條文字規格中規定:當包裝的最大表面積大于或等于10平方厘米時,文字規格應符合以下要求
—高度不小于1.8mm,不小于產品標簽中其他最小強制性標示的文字。
—當包裝的最大表面積小于10平方厘米時,文字規格不小于產品標簽中其他最小強制性標示的文字。
2002年3月21日施行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應當醒目,并和產品的包裝、標簽同時設計和印制”。王楊律師認為,這里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標示要醒目”只是一個原則性的條款,何為醒目沒有具體的衡量標準,也并沒有明確規定要醒目的標明是轉基因還是要醒目的標明是非轉基因。王楊律師認為,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3.4規定,只要文字規格字號大小和最大表面積相比不小于1.8mm就是符合國家規定和要求的。
走訪北京多家超市發現,“非轉基因”成了產品促銷的一大法寶,在售的大部分有標注的轉基因食品,諸如:多力、金鼎、紅井源等品牌的油桶身上醒目地寫著“純物理壓榨”、“非轉基因”等字眼。
使用轉基因原料食用油的品牌,諸如魯花、福臨門、金龍魚等,對轉基因食用油的標識基本一致,均在瓶身配料表處標注有“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或“加工原料為轉基因菜籽油”字樣。字體大小、清晰度及顏色與配料表、保質期等信息保持一致。其中“福臨門”品牌食用調和油還在顯著位置標明該產品為“中國體育代表團供應商”。
北京一家超市的售貨員告訴記者,各大商家的油都有很好的促銷活動,目前的油量銷售比較穩定,沒有太大波動。一位選購食用油的市民表示:“其實我們也搞不清楚轉基因和非轉基因的根本區別在哪里,那些轉基因標注不仔細看根本不會注意。但是既然產品有相應的標識信息,自己還是希望購買非轉基因的產品,比較保險。
“非轉基因產品”用大字體醒目標注在瓶身,“轉基因原料”則標在配料表,兩類產品標識為何位置及字體差異如此大?對此,益海嘉里相關負責人回復稱,國家并沒有規定企業必須標識“因為非轉基因的原材料在國內比較有限,而且成本也比較高,所以企業會把它標識得更加明顯,達到一個宣傳的目的。
該負責人表示,非轉基因的標志并非是標識,不屬于標簽的法定范圍,只是一個營銷上的賣點,不需要達到告知消費者知情權的目的。金龍魚與國內其他絕大多數的食用油企業一樣同時生產非轉基因食用油及轉基因食用油供消費者選擇,我們只是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經營產品,選擇轉基因還是非轉基因是消費者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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